昨天早上第二節課的時候,小梓的老師帶著她進來,然後要她跟我說剛剛發生什麼事。

我還以為小梓做了什麼嚴重的事,結果小梓說剛剛被XXX咬了。

老師說有帶她去健康中心消毒、擦藥,說不好意思,我說沒關係啦,放學的時候咬人小朋友的媽媽還再跟我說一次不好意思,我當然還是說沒關係。

不知道如果我今天不是教特教,會不會覺得沒關係?但我真的是覺得沒關係!

而且小梓小時候也咬過別人,我自己覺得小孩咬人比被咬更麻煩,被咬就是教小孩保護自己就好,去咬人反而不知道該怎麼教!

這次咬人的小朋友好像是特殊生,而且是在寄養家庭,寄養家庭的媽媽人很好,不是不管小孩的家長,我不會去責怪這樣的家長和小孩的啦!

幼兒園主任也因為這件事來問過我要怎麼辦?我是說最重要先知道咬人的原因,另外要教小孩替代的方法,像那個小孩還很小、而且能力還不足,如果他有衝動或是覺得別人侵犯到他,那就先教他用「打」的,雖然打人也是不好的,但「打」至少比「咬」好一點,等到能力好一點,再教他用「說」的、或是找大人處理……等等。

 

昨天晚上,小梓又說到被咬的事,然後說XXX就被大花貓叼走了!

「被大花貓叼走了!?」我很驚訝的問。

「對啊,有斑點的大花貓!」小梓回答。

「有斑點的大花貓!?」

「XXX咬人,就被大花貓叼走了!」

聽起來真驚悚!XD

想到放學的時候那個小朋友同班的姊姊問「弟弟呢」,他們媽媽說「弟弟先回家了」,我在想是不是因為那個小朋友打人,老師就請媽媽先帶回去,然後老師跟小朋友說因為他咬人,所以被大花貓叼走?

如果是這樣,還真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式啊!(苦笑)

其實老師帶小梓來我們教室,要小梓自己跟我說,我就覺得不太好。

「被咬」這件事,大人之間可以很嚴重的來處理,但對小孩來說,處理過了、道過歉了,淡化掉就好了,不需要一直強調是誰咬了誰、還要小梓自己來跟我說。

咬人的小朋友也不該先回家,老師也不該騙其他小朋友他是被大花貓叼走的,所以下次想先回家、或想去找大花貓,就再來咬一下是嗎?

不過這是我自己的想法啦,也許幼教老師有不同的考量吧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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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植村奈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