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發現之前無名的留言板,有人留言說跟我買了PSP,已經匯款都沒收到東西。
我想到就再去查詢了一下我的拍賣,應該是同一個人,給我評價要求我跟他聯絡。
我告訴他我的帳號被盜用,請他去報警。
用電話和小拉討論了一下,決定我也去報個案。
派出所就在我家附近,非常方便,這是我第二次走進派出所,第一次是在麟山鼻和人家擦撞……

走進派出所,說我要報案,門口的員警就要我進去,另外一個警察出來關切,聽了一下之後就開始跟我說報案要有受害者,我這種情況報案也沒有用……bla bla 反正就是不想受理。
我跟他們確定如果到時候找上我,只要匯款帳號不是我的,我就沒有責任就對了,然後也只能就這樣算了。
回家之後再寫了e-mail給奇摩,說我報案了警察不受理,反正我能做的都做了,接下來就看著辦吧!

也因為對方給我評價,我才知道原來我賣的是PSP,而且就在我從墾丁回來的那天晚上,七點多刊登、八點多得標,沒多久我就回到家上網,然後就被停權了!-_-
如果我早一點回到家,說不定就沒事了呢?
小拉是懷疑會不會連得標的那個都是騙人的,看起來有點像又不太像,不過不管怎樣,我現在擔心的是奇摩當初是說停權一個月,如果這個月都沒有受害者,就會還我帳號,那現在有受害者的話,是不是就不會還我帳號了?~_~
奇摩拍賣不還我沒關係,無名要還我啊!!

這種事真的很煩,雖然絕對可以證明那個賣東西的不是我,但還是很煩!
有趣的是我根本沒有信用卡,所以本來沒有信用卡認證,盜我帳號的還幫我認證了呢,小拉說我的帳號應該會被永久停權,被停權也無所謂,這一次之後我也不太敢玩拍賣了!=_=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植村奈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