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到BBS上有一篇文章,是一個老公寫的。

 

內容是說他大女兒有身心障礙,他老婆對女兒卻極沒有耐心,常常打她耳光。

有一天他媽媽(小孩的奶奶)炸了雞塊給小孩,老婆想帶回家吃,大女兒覺得帶回家就是要分給妹妹、不肯而吵鬧,老婆不管女兒的吵鬧要把女兒拉回家,他覺得沒關係再炸一份就好,就叫他媽媽再炸一份,大女兒拿到雞塊之後很高興。

老婆卻衝進來把雞塊丟到垃圾桶,還給女兒幾個耳光,他看不下去推了老婆一下,叫她不要這樣,老婆卻瞪他說「干你什麼事」,然後又給女兒幾個耳光,接著這個老公就失控打了老婆。

他寫這篇文章是說自己真是個雜碎,怎麼可以打老婆!

 

板友們都回他他沒有錯,老婆才有問題,怎麼可以這樣打小孩,更何況還是身心障礙的孩子,這已經是家暴了!

卻有一個板友A說,他錯在小孩面前打教育小孩的老婆,這樣干涉老婆的管教,以後老婆要管教小孩就很困難。

板友們九成以上都轟再怎麼樣都不可以這樣打小孩,爸爸不出面要讓小孩繼續被家暴嗎?

板友A又解釋他也不認為打耳光是對的,可是要用什麼方式管教小孩應該是爸爸媽媽私下去協調,不可以在小孩面前否定另一個人的管教,這樣以後小孩就懂得投機取巧。

之後還是有板友不同意、板友A還有再解釋幾次,然後就被鎖文(不能再回應),大致上是這樣。

 

我在第一次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,也覺得這老婆太誇張,老公保護女兒沒錯啊!

第一次看到板友A的文章的時候,也覺得打成這樣還認為不用制止?而且還是身心障礙的小孩耶!他等著被噓爆吧!

但再看到板友A的補充,我開始覺得他說得沒錯,而且對於我自己是學教育的,竟然沒看出原文的問題感到不好意思,甚至我還一度覺得「身心障礙的小孩更不可以這樣」,更是感到丟臉!

 

我好像常會犯這樣的錯(也沒有到「錯」那麼嚴重啦),用主觀的角度看事情,並沒有想到換個立場也許情況完全不同。

就像這篇文章,因為一開始就說老婆常打女兒耳光,所以先入為主覺得老婆的做法不對,因此當女兒不想分雞塊給妹妹,老公幫她多帶一份,還為了女兒失控打老婆,感覺就是一個疼愛女兒的好爸爸。

卻沒想到,老婆不想因為小孩哭鬧就妥協,老公和婆婆卻不顧她的堅持、破壞她的規矩,她當然要生氣。

不過當然她再怎麼氣也不該把氣出在小孩身上,而那個老公在老婆第一次打小孩耳光的時候,就應該跟她溝通不要打小孩耳光,這樣的情況持續這麼久,才突然爆發打了老婆,對誰都是一種傷害。

另外,對於特殊兒童,的確應該降低標準、不能要求和一般小孩一樣,但這種生活上的規矩,其實不用特別寬容,很多父母不是補償心態、就是覺得身心障礙什麼都應該包容,結果小孩被寵壞,表現出來的比他本來的障礙還嚴重多了。

 

這篇文章和其他人的回應給我很大的啟發,是我最近在婚姻板難得覺得受益良多的好文章!

希望我自己能一直記得,不論什麼事情都要多方去想,不要聽片面之詞也不要預設立場,做個客觀不偏頗的人!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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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植村奈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